记者12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、国家邮政局办公室今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寄递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要求全力保障末端寄递服务正常运转。

《通知》要求保障邮政快递民生服务畅通运行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,坚持“能开则开、能出则出、能进则进”,畅通民生服务保障寄递渠道。

与此同时,《通知》要求完善骨干节点和网点管理。邮政快递分拨中心、经营网点(含快递服务站)不直接涉及疫情的,不得以疫情管控为由实施封控管理。直接涉及疫情的,邮政快递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取样检测。样本检测结果合格并满足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条件的,应当及时解封。恢复运营前,邮政快递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消杀。封控区域内的经营网点(含快递服务站)应当划定专用通道,保障末端畅通。

《通知》提出,要畅通“最后一百米”服务。支持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,提供末端揽投服务。在满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,可以通过发放通行证、登记备案等方式,加强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进出管理。同时支持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加强智能投递设施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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